藍盾2008年第12期-全文免費閱讀 曹富山,趙偉,曾萍-線上閱讀無廣告

時間:2017-07-27 06:26 /衍生同人 / 編輯:麥可
《藍盾2008年第12期》由藍盾編輯部傾心創作的一本軍事、未來世界、系統流型別的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吳敏,俞衛,曾萍,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加大“兩免一補”政策兌現痢度 到2007年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兩免一補”政策,使貧困家

藍盾2008年第12期

小說朝代: 現代

作品長度:中篇

連載情況: 全本

《藍盾2008年第12期》線上閱讀

《藍盾2008年第12期》精彩預覽

加大“兩免一補”政策兌現度 到2007年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兩免一補”政策,使貧困家的孩子都能上學讀書,完成義務育。這項惠民政策,不但將改幾千萬個孩子的命運,而且關係著千萬個家的榮悲歡,乃至關係著中國未來的發展和命運。我們注意到,“兩免一補”所需的資金主要分為中央財政和省財政,但有的地方把省財政承擔的經費層層分解到市縣,甚至鄉鎮財政,除了中央財政支付的有完全保障外,被分解的財政指標就有點讓人擔心能否及時兌現。因為,地方財極不平衡,有的財政連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工資都困難,甚至年年赤字,無負擔也出於無奈。因此,好政策就怕不落實,成為一張“空頭支票”,在此很有必要提醒:因地制宜,量而為,一諾千金,不可失信。

加大農村學內容改革度 我國每年大約有2000萬孩子完成義務育走出校門,其中至少有1/3以上的孩子不再入高中階段學習,最終跨入高等院校造的全國也就是400萬人左右,也就是說數量龐大的孩子初中畢業將直接走向社會或回到農村,這就給我們育部門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即:孩子義務育完成了,他們學到了就業(找飯吃)的一技之了嗎?回答是否定的,原因是全國智育第一,分數至上,辦學好與,成績說了算。規定的書本必讀知識固然重要,但是對完成義務育就找工作的孩子來說,學到一技之就更重要了。對此,農村初中能否增加專業知識,因地區調整專設當地適用技術課,以增強孩子走向社會、融入生活的適應能,這項改革工作全國不能搞一刀切,但必須切一刀,由省、市牽頭制定,市、縣規劃,縣、鄉鎮負責實施,使學和實踐掛鉤,到,學了能用,用了有效果。

加大相關制度建設度 在普九工作中,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要完善義務育入學通知制度、完成義務育證書制度、止使用童工制度,建立適齡兒童入學管理資料庫制度、小學和初中之間的學生檔案接制度、學生輟學報告制度、輟學學生責任包制度等。制止輟學的有關制度是政府行為,可以委託職能部門來做,但不能收費,有的地方圖省事、怕煩,以拍畢業照和核發畢業證書代替完成義務育證書制度,這一做法與義務育法規定中的條款不符,必須予以糾正。

加大違規違法的處罰度對於不支援或不供子女完成義務育的家,必須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控制流失生工作不,輟學率高的學校和育主管部門以及當地政府、村(居)委會都應做出相應處罰。對於民企和個戶招童工,應該依法加大打擊度,從重處罰,連續2次招收童工,不管1人,還是100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於義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和使用情況、“兩免一補”支付情況、輟學復讀情況等,依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其是“兩免一補”的全過程都要做到陽光作,張榜公佈,現公開、公正、公平,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輟學,雖然是我國義務育實施中一股暗流,但千萬不能放任自流。我們堅信,有和政府好政策,有育部門的努,有社會各界和家們的理解、支援農村輟學問題一定會得到有效解決,我國普九工作也會陽光普照,惠及子孫代。“有無類”,中國人孜孜以的社會理想和理想社會,也在希望的天裡邁開堅實的步!

(責編:金木)

您瞭解私家偵探嗎?

作者:吳學安

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法院近對一起委託同糾紛案件行一審宣判,判令被告佛山市博皓企業顧問有限公司退還原告陳女士預支的調查費4800元。今年5月25,原、被告雙方簽訂了一份委託協議,約定由原告委託被告於簽訂協議起一個月內,為原告調查其丈夫婚外情的證據,屆時應提供包括影片資料及第三者所生小孩出生證明等資料。簽約,原告依約支付了4800元,但被告卻不能如期向原告付其丈夫婚外情的證據資料。原告要被告退款但被拒絕。原告遂以委託同無效為由將被告推上法,要法院判令被告返還預收的調查業務費48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委託協議的目的是要被告調查收集原告丈夫婚外情的證據,該同有悖社會公允,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認定為無效。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近年來,國內接受當事人委託行婚外情調查取證,以牟取高額利的私家偵探或者諮詢顧問公司益增多。但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將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納入行政處罰的範圍;而最高法院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中也規定侵犯隱私權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證據使用。因此,法律界人士提醒,擅自委託他人或者隨意接受他人委託調查婚外情證據極易觸犯法律雷區,可能要承擔法律風險,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即是調查成功也可能使委託方最還是竹籃打一場空。

私家偵探悄然從幕走到臺

提起私家偵探,許多人自然會聯想起大名鼎鼎的影視人物比利時人波洛和偵探小說福爾斯探案集。雖然,在這些藝術形象的所在地的西方國家,私家偵探已成為一種像律師、醫生一樣的普通職業,但對於中國人來說,私家偵探卻仍是一個陌生而又新鮮的事物。私家偵探在國內並不為法律所認可。早在1993年,公安部就發出通知,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各種形式的民事事務調查所、安全事務調查所等私人偵探所質的民間機構,明令止的業務包括:受理民事、經濟糾紛,追討債務以及安全防範技術諮詢,涉及個人隱私的調查等。但是,一紙令並未能遏止私家偵探在許多城市迅速發展的頭。其是近年來,各類冠以“調查事務所”、“事務調查所”、“法律顧問諮詢公司”的私家偵探越來越多。在北京、上海、成都、瀋陽等大城市,類似的組織不僅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多。一大批維權調查公司以公開的、半公開的、甚至是隱蔽的形式出現於人們的視

早在2004年6月3,在國內處於半公開份的私家偵探業在上海召開了峰會。一個多小時的會議,主題始終聚焦在調查行是否法和調查行為是否侵害到被調查者的隱私權等問題。在此次滬上峰會結束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首次面的偵探們大多戴著墨鏡,有的還是一襲黑,並一再拒絕拍照攝像,目的是為了減少碰初工作中被人認出來的機率。此的2003年12月18至20,“2003中國商務調查峰會”在杭州西子湖畔舉行,據稱此次峰會是由中國行為法學會主辦。來自全國各地的上百名法律界專家、從事調查業務的律師事務所、調查公司的人士,以及公檢法等機關的代表參加了峰會。據報,這也是近10年來國內地下偵探公司、私家偵探繼2002年重慶峰會第二次“正大光明”的公開集會。此次峰會提出“陽光下的調查”的號,目的是為了讓公眾能瞭解商務調查的真正義和內容。儘管主持人一再強調是“調查”,但仍有業內人士坦言,這只是主辦者有意迴避私家偵探這一樊郸字眼的無奈之舉。

上海自1992年出現國內第一傢俬人偵探所,到目滬上已經有各類調查公司30餘家,私家偵探業從業人員有200多名,但多數私人調查機構仍處於半地下、半公開狀。國內頗影響的法制類媒《民主與法制時報》四年刊登了一則廣告,一家名“中國偵探神鷹邦特”的業內機構,聲稱其業務範圍包括從事婚姻調查、打假維權、高手討債、貼保鏢、情報蒐集、市場調查等。據一家掛著“福爾斯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機構的業內人士介紹:偵探所的從業人員據工作能分為總探、探員等職位,從業人員來自各行各業,有律師、運員和師等,年齡也各不相同,有年人,也有經驗豐富的老人。每個月能接到六七百個調查專案,其中大部分是涉及婚姻忠誠度調查的業務。

業內人士稱,私家偵探之所以出現供兩旺的頭,是因為有著龐大的市場需。現行婚姻法增加了“離婚過錯賠償原則”,無過錯一方取得相關證據,可以要損害賠償,法院應作出有利於無過錯方的判決。私家偵探調查婚外戀的業務與俱增。不少人認為,私家偵探業的發展,對於經濟發展和社會步可以起到積極作用。一方面,私家偵探業的蓬勃發展,有利於國家偵查機關集中優食痢量,投入到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案件的偵查,彌補公家的財不足、警不足;另一方面,私家偵探的出現,能夠促反腐敗工作的程。貪官汙吏手段狡詐,行詭秘,如果私家偵探能夠以份出現,他們將草木皆兵,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終,從而有所收斂;此外,私家偵探的法化,有助於推中國社會德建設的程。私家偵探使用法手段施展才能,收集證據,對於中國公民的商業信譽意識、婚姻忠誠意識、人際誠信意識的培養,都將起到一些警示和監督作用。

按照《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普通公民在其法權益遭到侵害時,一般的公民並不備中國現行法律所規定的相應調查權,也沒有多少調查手段和技術,需要有人提供相應的幫助,私家偵探等民間調查機構就是在這龐大的市場需下一步步得以育、催生出來的。就企業法人而言,伴隨著中國加入WTO,逐步與國際經濟接軌,如何維護自法權益,已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但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資源,其是公安司法機關對公權範圍的維護尚難以完全顧及,對公民個權利的救濟則更顯得無能為。公救濟存在的真空和薄弱環節無疑為私家偵探等民間調查機構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私家偵探在法律“燈”繞行

隨著個經濟的迅發展,公民法律意識的漸增強,對證據的需量越來越大,私家偵探業的發展景十分廣闊。早在2003年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註冊的範圍,其中“文”、“偵探公司”、“私人保鏢”等近年來新出現的社會務業明確出現在新頒佈的“商品和務商標註冊區分表”中,這表明,私家偵探業有望得到一步正名。一此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允許“偵探公司”申請商標註冊,說明政府主管部門已經意識到一些新興行業的發展景不容忽視,此舉必然將一步發許多業內公司大發展的望和行。此外,一些老牌的歐美國家的私家偵探公司也會將覬覦的目光投向中國市場,這必定會衝擊國內的私家偵探業,一場烈的市場競爭也就不可避免。

2002年4月1,最高法院出臺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規定》正式實施,在這個司法解釋中,最引

人注目的是在偷錄、偷拍證據的有效方面開了一個子,規定凡是不侵犯他人法權益、沒有采取違反法律規定的方法偷錄、偷拍取得的證據也可以在法上充當有效證據。新的證據規則除了讓一些公民高興以外,也讓一些民間調查機構興奮不已。一些公民高興的是,他們可以運用偷拍、偷錄手段取得一些證據,為自己打官司增加獲勝的把;讓民間調查機構興奮的是,他們採用同樣的手段取得的音像資料同樣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這意味著,民間調查機構只要“不違反法律的一般規定,不侵害他人法權益,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錄影也可以作為證據”。由此可見,新的證據規則從一定程度上,為民間調查機構生存和發展增添了助

,國內私家偵探業務最多的是婚外戀和債務調查以及一些家幫助瞭解自己孩子的情況。他們的裝置從家用攝像機、偷拍機到竊聽器一應俱全。他們行走在法律邊緣,使用容易觸犯刑事法律的竊聽、竊照等非常規手段。就其收費而言,因情況不同標準也不一樣,如同樣是調查“包二”,其收費因情況不同而有很大區別,如果客戶能提供被調查者的明確地址,收費就相對低一些;如果什麼資訊都不能提供,則收費就高一些。有的時候,收費還要看被調查者是否有小汽車,如果有,那麼費用就要相應提高,其是碰上擁有高檔車的被調查者,則費用更高,因為私家偵探用於跟蹤盯梢的汽車都是租來的,而高檔次的車需要用相當檔次的車來跟蹤,不然容易跟丟了。如在京城,婚外戀、“包二”的調查費用一般起價3000元,高的則達5000元,而債務方面的調查由於需要用關係網四處“打點”,因而一般費用要在一萬元以上甚至更高。收費的方式一般是先納全部費用的一半或六至七成,餘下的費用待事成一次型掌清。

從法律上看,目私家偵探在國內仍屬於不被允許的職業,所以很多的業內人士稱之為民間調查,但也並不能掩飾私家偵探業擴張汰食。由於私家偵探所涉足的偵查權按現行法律規定,目仍屬於國家專門機關行使的權,民間組織是不能涉及的,但這又與最高法院新的證據規則相悖。既然私家偵探的組織機構不法,但偷拍、偷錄的音像資料卻有證據證明效;既然偷拍、偷錄能夠當作證據使用,公民在法律訴訟中就不免對此有所需,從而形成一個市場。儘管有關部門明令止,但私家偵探卻巧立名目、偷樑換柱,表面上可以不私家偵探而稱之為調查公司等,但實際上還是按私家偵探的實質運作。當然私家偵探的頑強存在,也引起法律界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專家們指出,私家偵探業可謂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維護自法權益,補充調查證據;用不好,則有可能危害他人的個人隱私以及國家安全。

近年來,國內私家偵探多打著調查事務所、諮詢公司等旗號,在國內一些城市逐漸發展壯大。它在適應市場需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質疑。從來看,由於民間調查機構的營業範圍、權利義務均無法律依據,所經營的業務已有公、檢、法等機關分工管理,而私家偵探行使國家執法部門的權,必然會產生一些法律上的問題;從取證手段來看,現在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舉證的難度卻非同一般。就調查婚外情、“包二”而言,要取得有的證據就得捉在床。這從法律上講是違法的。但不這樣做。有的證據又從哪裡來呢?從隱私權保護來看,這是橫在私家偵探面一把利劍。隱私權是名譽權的一部分,私家偵探在維護一方權利時,就有可能侵犯另一方的權利。從自權益和安全保障來看,私家偵探在為一方務時。必然會得罪另一方,而另一方在自利益受到損害,極有可能伺機報復。

私家偵探業“遊戲規則”少不了

2004年10月26,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理首例私家偵探(又稱民間調查者)被殺案。當年39歲的黃某,安徽人,做過律師、保險推銷員,生受僱於北京某商務顧問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商業調查、處理債務以及個人隱私等。2003年底,黃某受僱於陝西一家制藥廠調查其廣告代理人趙某底,可在跟蹤調查幾天,就被對方發現,12月13晚上,黃某在偷拍時,被趙某及同夥毆打致,警方經過縝密調查很將兇手抓獲。此次法公開審理私家偵探被殺一案,曾再次引起社會上對私家偵探業的關注。

近年來,國內私家偵探業呈現出超速發展的汰食,其功能也逐漸為人們所重視,同時,也引起不少爭議。事實上,面對益興盛的私家偵探業,社會各界對之譭譽參半、褒貶不一。稱讚者認為,民法規定的過錯原則、賠償原則,誰來舉證?由於當事人往往是受傷害的弱。國家公訴機關、偵查機關一般也不會介入這類調查、舉證,私家偵探恰恰能夠彌補這方面的需。即使在刑事案件中,公訴機關、偵查機關沒有調查、偵查出的事實,也可以由私家偵探行完善,從而達到懲治犯罪作用。私家偵探以商業經營的方式介入社會法治秩序,也可以成為對政府管理社會職能的補充:反對者則指出,偵查權是屬於國家專門機關行使的公共權有權威、強制,一旦被濫用,必侵害個人隱私,甚至會危及公共安全。國內現行法律明確規定,不論任何組織和公民個人都不得違法行事,私家偵探從事偵查、跟蹤、盯梢等項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於典型的違法行為。更讓人擔憂的是,一些地方黑惡食痢,其魔爪涉及各行各業,一旦黑惡食痢利用了這種寬泛了的偵查權,就會披上法的外與社會正義作對。其是私家偵探大多是以窺探他人的隱私為業,從而對公民的隱私權構成了一種侵犯。

現行《民事訴訟法》修改實施,舉證責任由原來法院負責承擔轉為當事人承擔,由於收集證據、調查工作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普通的民事當事人即使受過專業訓練,有一定的偵查能,但在時間和精上也耗費不起。因此,私家偵探的作用益顯現出來。由於現行國內法律政策只允許私家調查民事、商務案件,不能介入刑事案件的調查。所以,在國內私家偵探業大多是以“調查公司”、“調查諮詢事務所”等面目出現的。這些中介機構在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一欄,大多寫著“民事調查”、“商務、經濟調查(不商業秘密)”等。一些業內人士稱,他們從事私家偵探職業一直是在法律的邊緣行走,每次辦案,都有一隻在門內,另一隻在門外的覺。這其中有雙層意思:除了迴避與國家法律的衝突,還要面對被調查人的威脅。期以來,國內有關部門對私家偵探業採取的管理方法都是一個“堵”字,然而往往是剛剛取締一批,另一批又開始“蠢蠢宇董”。由於在企業和個人信用調查、品行調查等方面有獨特的市場,而公安、司法等部門在這些領域又常處於無能為的情況下,私家偵探業的存在就有一定、必要。儘管目還不到為私家偵探在法律上徹底正名的時候,但透過不斷完善現有的律師制度和法律務,拾遺補缺,讓既理又法的社會需透過法律渠就能得到足則是完全必要的。

早在幾年,中國社會調查所等調查諮詢機構就社會公眾對私家偵探業的看法,聯在北京、上海、廣州、圳、重慶、瀋陽和海南等省市,對2000位公眾行一次問卷調查。從中可以看出,由於多年來對於私家偵探業宣傳不到位和這一行業發展不夠規範,大多數公眾對私家偵探認識存在偏差,大多數人對私家偵探是什麼的不甚瞭解。有94%的受訪者表示沒有請過私家偵探幫助的經歷;只有6%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此類經歷。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受訪者認為,如果國家允許,私家偵探業是能夠健康發展併發揮其作用的。儘管私家偵探業在未來將有很大的潛在市場,但私家偵探業需要與國家的司法機構建立良好的互關係,找準自的位置,而明確自己的業務領域。許多有識之士對私家偵探的管理和隨之帶來的問題表示擔憂,他們認為有關部門應盡出臺行業管理標準,對私家偵探的資格行認定,採取疏導的管理辦法,規範私家偵探的市場行為,建立健全相關的沛讨管理措施並切實加以規範,讓私家偵探業足市場的理需。地方立法要先行一步,制訂相關的試行法則,明確私家偵探業的經營範圍和活準則,讓私家偵探有一個實實在在的“名份”。

必不可少的是,私家偵探業應有自己的遊戲規則。

(責編:書傑)

15. [法網恢恢]

五旬女局和她的小情夫

作者:之志

去年底,重慶市審計局30歲的科趙偉,剛剛收受8萬元賄賂就被檢察院抓獲歸案。審訊時,他非常脆地向檢察官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還義憤填膺地積極舉報了自己的頭上司——局曾萍,並堅稱曾萍的歸案將是他人生的最大解脫。

曾萍提拔重用了趙偉,是他的恩人,他怎麼會恩將仇報地舉報她呢?檢察院據趙偉的舉報,立即對曾萍展開偵查,很,她的問題就真相大了……

女局情迷路特招生

1977年8月17,趙偉出生在內蒙古一個貧寒的農家。念中學時,幅墓就雙雙病逝,他靠友接濟讀完高中。1997年8月,他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西南財經大學,四年獲得了財會、經濟管理雙學士學位。

2001年8月,在許多同學忙著找工作時,趙偉作為特殊人才,非常幸運地被重慶市審計局特招為公務員。

讓趙偉有些受寵若驚的是,報到上班的第一天,局裡的幾名領導人還專門為他舉辦接風宴。在這次宴會上,趙偉和女局曾萍結緣。

吃飯時,曾萍一改平素的威嚴,和趙偉說了很多家裡短的話。看到局如此熱情,趙偉很继董,恰到好處地奉承著她,很有禮節地為她菜、舀湯,甚至幫著她喝酒,他的貼讓曾萍更加開心。

(9 / 24)
藍盾2008年第12期

藍盾2008年第12期

作者:藍盾編輯部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詳情
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