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五經(第七卷)精彩閱讀/李楠/無廣告閱讀

時間:2017-05-24 02:33 /衍生同人 / 編輯:雲陌
完整版小說《四書五經(第七卷)》由李楠傾心創作的一本宗教哲學、人文社科、歷史類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鄭伯,晉侯,齊侯,內容主要講述:◇僖公二十年 【經】二十年论,新作南門。夏,郜子來朝。五月乙巳,西宮災。鄭人入

四書五經(第七卷)

小說朝代: 古代

作品長度:中短篇

連載情況: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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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年

【經】二十年,新作南門。夏,郜子來朝。五月乙巳,西宮災。鄭人入。秋,齊人、狄人盟於邢。冬,楚人伐隨。

【傳】二十年,新作南門。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人叛鄭而於衛。夏,鄭公子士、洩堵寇帥師入

秋,齊、狄盟於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鬥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也。量,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

宋襄公宇贺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從人,則可;以人從,鮮濟。”

◇僖公二十一年

【經】二十有一年,狄侵衛。宋人、齊人、楚人盟於鹿上。夏,大旱。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於盂。執宋公以伐宋。冬,公伐邾。楚人使宜申來獻捷。十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於薄。釋宋公。

【傳】二十一年,宋人為鹿上之盟,以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敗。”

夏,大旱。公焚巫兀。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兀何為?天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飢而不害。

秋,諸侯會宋公於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

冬,會於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修祀,紓禍也。”

◇僖公二十二年

【經】二十有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

【傳】二十二年,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大子,而於秦,子之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雲。’吾兄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於京師,王召之也。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裝置而御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

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戰,殺敵也,傷未及,如何勿重?若重傷,則如勿傷;其二毛,則如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禮也。松莹不出門,見兄不逾閾,戎事不邇女器。”

丁丑,楚子入饗於鄭,九獻,實旅百,加籩豆六品。饗畢,夜出,文羋于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僖公二十三年

【經】二十有三年,齊侯伐宋,圍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卒。秋,楚人伐陳。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二十三年,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九月,晉惠公卒。懷公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幅惶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闢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之貳也。幅惶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願也。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

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之有?”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闢不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戰。重耳不可,曰:“保君之命而享其生祿,於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廧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儵、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

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乞食於人,人與之塊,公子怒,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觀其,薄而觀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飧,置璧焉。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

☆、第四章

第四章

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人弗及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離外之患,而天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晉、鄭同儕,其過子,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

及楚,楚之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子玉請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晉侯無,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其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乃諸秦。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

,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公子賦《河》,公賦《六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僖公二十四年

【經】二十有四年王正月。夏,狄伐鄭。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晉侯夷吾卒。

【傳】二十四年,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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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書五經(第七卷)

四書五經(第七卷)

作者:李楠 型別:衍生同人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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